4、2016年5月15日晚,洛阳市天津交巡大队民警在西苑路牡丹公园门口进行酒驾治理统一行动,23时06分,有一名女性驾驶一辆轻便两轮摩托车自东向西行驶过来,民警遂上前将其拦截并用快排仪进行排查,快排仪报警显示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民警要求驾驶人徐闪平(女,1964年3月4日出生,持有C1驾照)进行吹气检测,但是徐闪平拒不配合测试,在僵持了10分钟后,民警将其带往河科大一附院进行采血。经过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3mg/100ml,随后民警为其讲述了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徐闪平留下了后悔的眼泪。随后民警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两项违法行为为徐闪平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案件移交至天津路分局案件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5、2016年5月9日,徐小兵驾驶豫D2D088号车行驶至叶县昆阳大道中岗北20米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徐小兵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63mg/100ml。徐小兵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016年5月16日,李西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石龙区宝山路李文驿路口南100米处时,被平顶山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李西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26.72mg/ml。李西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016年5月12日,杨士磊驾驶豫DPF262号中华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县齐贤王村南宁洛高速立交桥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杨士磊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57mg/100ml。杨士磊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8、2016年5月12日,文伟军(男,汉族,身份证号为4102231984****5016,河南省尉氏县人)驾驶一辆豫BYD050面包车沿滨河路自东向西行驶,被执勤民警查处,经查该车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且涉嫌酒后驾驶。经抽血检验,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属醉酒且无证驾驶。目前此案已移交案侦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