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打架致人死亡咋处理?非婚生子不抚养该咋办?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河南省高院昨日发布全省法院审结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8件典型案例,以期对侵权人进行警示,为儿童提供维权范本。

  据悉,近年来,全省法院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对儿童合法权益实行优先保护;对涉儿童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率先在全国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对未成年人加强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开展了送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不断掀起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高潮。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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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琐事争执,同学大打出手致死

  案情:崔某某和梁某某是同班同学。2015年10月6日,两人因琐事在校园里发生争执,不欢而散。当晚,梁某某到崔某某寝室内,扯掉崔某某床帘并与其厮打,被同学劝开。梁某某到厕所拿一把拖把再次到寝室击打崔某某,没有打中。两人又在床上扭打,崔某某从自己枕边拿出一把刀刺中梁某某的右大腿,梁某某与崔某某夺刀将崔某某左手划伤。后梁某某跑到一楼宿管室,失血倒地,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梁某某存在过错,且崔某某在案发后及时自首、积极赔偿。法院本着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6年。

  警示: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容易冲动,预估不到行为的严重性,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大打出手懵懂中走上犯罪道路。本案以血的事实提醒学校和社会,重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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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子然后“隐身”,

  但抚养费必须给

  案例

  案情:康某某系康甲的非婚生子。可康某某出生后不久,康甲就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也没有给康某某生活费。康某某因此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康甲支付康某某自2012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30日抚养费、感统训练费和幼儿园学费等共计116733.33元,并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原告能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康某某抚养费每月2000元,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负担50%。如果原告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由被告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