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南阳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唐河县东王集乡村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千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李千运在任东王集乡村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明知村干部以村民名义用虚假资料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情况下,没有履行审核职责,仍签字同意并向县住建局报送申报资料,在补助资金下拨前未按照规定实地验收,致使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34万余元被套取挪用于空心村治理中的房屋补偿、租赁机械等费用,造成国家专项资金遭受重大损失。2018年3月26日,李千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社旗县唐庄乡肖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德军,原村委委员、村城建专干端金超和第七、八村民小组组长李自猛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粗暴对待危房改造群众问题。2012年至2017年12月,肖庄村村民郑某因其住房倒塌,多次向李德军、端金超反映,要求危房改造,但是二人始终未予解决。2017年12月22日,郑某姐姐到肖庄村党支部继续反映其弟弟家房屋倒塌要求进行危房改造时,与蔡某发生口角,李自猛前去劝说,与郑某姐姐发生争执并对其进行殴打。2018年4月4日,李德军、端金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自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内乡县夏馆镇湍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献军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10月,湍源村在没有入户深入核查了解的情况下,就以该村村民杨某荣家中有房、经济条件好为由,确定杨某荣为该年度脱贫户。2016年,湍源村在贫困户补录时,仍未深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没有将杨某荣家补录为贫困户,导致没有达到脱贫标准的杨某荣家在贫困户易地搬迁安置中没有享受相关政策。杨献军作为湍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贫困户认定、贫困户退出工作中,不深入、不细致,识别不准,应负主要责任。 2018年4月16日,杨献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淅川县仓房镇棠梨树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建明虚报到户增收项目、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王建明在为棠梨树岗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华申报到户增收项目时,为使张某华能够申请后期扶贫贷款项目,弄虚作假,将张某华的到户增收项目由实际养羊13只虚报为养牛3头,并在到户增收项目验收单上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致使仓房镇扶贫办依据该验收单给张某华拨付到户增收款1500元。2012年至2017年,王建明对本村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失责,致使该村先后有6户群众未经审批,违法占地1630平方米、违建面积682平方米。2018年4月17日,王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