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龙王金龙

  王金龙,是扶沟县司法局大新司法所长、大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在20多年的基层一线工作中,他的足迹踏遍全镇的每一寸土地,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他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收获了老百姓的赞扬,为全镇社会的和谐平安、经济发展做了积极的贡献。王金龙所在的扶沟县大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人也多次被授予省、市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

  打铁锻身提素质

  随着经济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基层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许多问题处理起来难度越来越大,王金龙知道:“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不断的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否则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坚持每天学习法律法规,看案例,尽量多掌握知识,增长见识。二是坚持钻空子找时间学,认真学习法律条文、解释,积累知识量。三是有针对性的学,如社区矫正开展后,考虑到社区矫正服刑对象都是刑事罪犯,重点钻研刑法、刑诉法等法律。四是在实践中学习,学以致用,将书本知识用在处理矛盾、化解纠纷实践中,通过实践提升学习水平。

  耐心化解促和谐

  大新镇紧邻大广高速下路口,是一个流动杂居的区域,社会关系十分复杂,矛盾多,处理难度大。但他从未退缩过,而是凭借百折不挠的精神,迎难而上,坚持有纠纷必调解,查就查个水落石出、办就办个板上钉钉、调就调个两全其美的工作原则,终让一件件矛盾纠纷消于无形。

  2011年冬,大新镇陈堂村因放羊吃麦苗与国营黄泛区六分厂干群发生纠纷,两方各组织村民百余名,手持铁锨棍棒,剑拔弩张,准备拼命,我接到报案后立即带人赶到现场, 冲到人群中间,扯开嗓子喊:“乡亲们,请冷静下来,相信政府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如果这样冲动,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后悔莫及!” 许多村民见我如此焦急,话又讲得在理,确实在为他们的安危着想,激愤的情绪渐渐平息,两百多人被劝回了。王金龙趁热打铁,同村干部、群众代表交涉。经过两天两夜的协商,终于达成了协议,化解了矛盾。后来,村民们回忆当时的情景说:“要不是王所长及时赶到,真不知道那天要流多少血,伤多少人。”

  秉公调解显公正

  秉公调解,不为亲情友情所绊。他在办案过程中,事事能坚持原则,秉公办理。2012年,王金龙的一个亲戚张某,在城乡公路旁建房,占用道路近1米,镇土管部门在处理时,张某大吵大闹。土管部门找到了王金龙,要求他出面调解。王金龙认为这是自己的亲戚还是回避为好,可镇领导说:“金龙呀,这个纠纷只有你才能处理下来,你处事公正,组织上信任你。”来到现场,王金龙同张某宣讲土地管理法,要求他纠正违法行为。可任他怎样做工作,张某就是不愿将墙面拆除。张某妻自还流着泪对王金龙说:“金龙呀,墙已砌成这样了,你就网开一面吧,我们建这幢房子不容易。”僵持了半天,无奈之下,他拿起一根木棍,猛然朝墙上推去,2米多高的墙顿时倒下了一片,硬是将张某多占的路面腾了出来。事后,亲戚都说王金龙是“六亲不认”,可群众却说他是“不徇私情”的好干部。

  为了让调解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共同坐下来解决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他把调解工作总结为:对粗暴蛮横的当事人,要直言正告,使其恢复常态;对急躁不安的当事人,要耐心劝解,使其冷静下来;对忧闷痛苦的当事人,要婉言抚慰,使其得以宽心;对萌发轻生念头的当事人,要真诚开导,使其回心转意。他的调解似一阵春风,春风化雨、点滴入土,所调解的案件无一例引发上访、民转刑。

  热心宣传普法律

  搞好法制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保一方平安的前提。为此,他带领调委会全体同志始终把调解每一个矛盾纠纷当做一次普法宣传的机会,同时他村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由全体镇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参加的法制培训班,并定期到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几年来,他通过调解做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人人知法、个个用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此外,他作为镇调委会主任,为建立一支热心公益、公平正道、精通法律、严于律己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他每年都要组织全镇200多名村级调解员中开展三次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锻炼出了一支敢啃硬骨头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他深深的知道,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就要时刻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为一名司法所长,就要处处起到表率作用;做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就要时时装着辖区百姓。20多年来,他时时处处严于律已,走村入户调解矛盾纠纷从不吃招待饭,不吸招待烟,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