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周口支队机西高速大队副大队长卢新亚带领民警孙继承、王凯伟、朱进勇在机西高速周口西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
11时20分,一辆无牌车辆行至执勤站点,民警孙继承、王凯伟上前检查。车辆被拦停后,该车驾驶员刘某随即向民警出示其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在民警询问其车辆号牌时,刘某从车辆后备箱中将号牌取出,并解释说由于螺丝丢失,忘记安装号牌。
民警立即对其宣讲交通法律法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及《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员刘某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扣留其驾驶证。
对此处罚,驾驶员刘某当场表示没有异议,并在民警的监督下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将车辆交与同车其他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周国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