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运输渣土车案例:

  案例一:2016年7月13日凌晨1点35分许,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黄河路(经六路—经七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豫AN5707的渣土车过路口时闯红灯,民警随即将其拦下,民警通过手机警务通查验其驾驶证、行驶证,在告知其违法行为后,对其进行现场处罚,罚款200元,并记6分,并当场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夜间行车闯红灯的危害性及严重性,驾驶员赵某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

  案例二:2016年7月7日23时19分许,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黄河路(姚寨路到东明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尾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大货车,经检查该车辆为一辆号牌为豫AQ2281的渣土车,因车辆尾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车驾驶员史某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并联系了所属公司车队长,反馈了处罚意见。

  案例三:2016年07月12日17时36分左右,郭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豫AQ0609号的红色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沿郑州市南三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三环107连接线交叉口附近时,被郑州交警六大队民警查获。经对车辆检查,该车辆尾部未按规定安装防护栏。对当事司机询问后,该司机解释车辆尾部防护栏前几天倒车时撞掉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三项之规定,民警当场对当事司机郭林林开具了现场简易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理决定,并现场教育当事司机抓紧时间整改,保证行车安全。

  案例四:2016年7月13日23时许,郑州交警五大队民警在江山路查处一辆车牌号为豫AU6882半挂车,未悬挂后车牌,执勤民警对驾驶员王某依法进行了处罚。

  案例五:2016年7月18日许某驾驶号牌为豫BQ2222中型普通货车拉砖,行驶至开兰路与106国道十字路口时实施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闯禁行),被兰考大队执勤民警处罚后劝返。

  案例六:2016年7月15日23时53分,永城交警大队交通指挥平台值班民警通过城区卡口发现一辆皖F231XX大型工程运输车机动车车牌号后两位被故意遮挡。经过10分钟同类型车辆轨迹研判,认定该违法车辆车牌号为皖F23115,固定了该车违法证据。7月16日,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通知大型工程运输车皖F23115号车辆车主和驾驶员到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案例七:2016年7月9日43分,城区一中队在巡查城区电子监控工作中,民警通过电子警察发现在东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处一辆悬挂豫N181X0号工程运输车污损号牌。经研判比对,该车车牌号为豫N18150,后将该车违法信息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案例八: 2016年7月17日09时35分,驾驶人张某驾驶号牌为豫D83373的重型自卸货车,存在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代码6014)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代码1087),随即舞钢市交警大队老庄中队民警通过交警执法站将该车拦截查获,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张某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元,记0分的处罚;对驾驶员张某驾驶机动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案例九:2016年7月7日上午10时,羊某驾驶轻型货车豫QLX773行驶至汝南县城区双星大道时,因车载物飘洒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查,货车豫QLX773除车载物抛洒外,还违规加装边灯,执勤民警当场要求驾驶人羊某卸掉违法加装的边灯,整改载物抛洒问题,依法处羊某100元罚款。

  案例十: 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12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豫QC7919的重型自卸拉土车,沿确山县中原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彩虹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因该车超载50%以上,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刘某作出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因驾驶人刘某明知中原大道为货车禁行路段仍然违反禁令通行,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刘某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