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七类

  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汽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载客汽车。

  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资料显示,仅占汽车保有量13.4%的“黄标车”却排放了58.2%的氮氧化物、81.9%的颗粒物、52.5%的一氧化碳和56.8%的碳氢化合物。此外,“黄标车”多数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保养不到位、车辆安全状况较差,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底盘系统的安全系数很低,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为了我们的健康和蓝天坚决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黄标车限行、禁行,全市高速公路和国道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

  措施

  1、落地见车、落地见人,切实提高黄标车淘汰质量,不留后遗症。已淘汰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依法依规报废。

  2、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全面查缉、严处违法上路车辆。

  3、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在执法服务站点、高速公路上下站口、城市快速路上下站口、乡镇主要路口、城乡结合部主要路口、农村集市主要路口,严查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违法上路行驶。

  希望广大车主理解、支持和配合,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交售老旧车辆。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平安,为了我们共同的蓝天和城市优美生活环境,积极主动参与到黄标车、老旧车和工程运输渣土车专项治理行动中,让我们一起努力,为改善我省的大气环境、为保护好河南美丽蓝天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