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人大代表、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

    床头摆放的政府工作报告上密密麻麻地画着横线或圆圈,旁边标注着关键词……3月9日,《法制日报》记者如约来到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的房间时,他正在整理着手头有关扶贫方面的资料。

  “这些提法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意义重大!”蔡宁翻到政府工作报告的第15页说,“比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

  去年,河南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审批、实施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616人、渎职犯罪224人。谈及这组数字时,蔡宁表情凝重地说:“扶贫领域的每一分钱都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查处该领域职务犯罪是政绩,但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的政绩,检察机关要通过精准预防让每一分钱用到脱贫攻坚刀刃上。”

  扶贫资金发到哪就监督到哪

  在蔡宁看来,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扶贫开发不同地区、不同环节、不同部门,直接侵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减损群众的获得感,阻碍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为了让办案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检察机关要针对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同步预防。

  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河南省还有53个贫困县,占全省县级行政区划近一半,6492个贫困村,430万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3.7%,农村贫困人口排全国第5位。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河南省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围绕扶贫资金开展同步预防的通知》,要求确定具体承办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深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同步预防,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要精准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检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蔡宁说,检察机关有责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

  结合发案特点提出预防建议

  “我们要求办案检察官每办一案,必结合发案特点提出预防建议,促进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并积极探索开展预防约谈,努力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蔡宁说。

  蔡宁介绍说,自2013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职务犯罪预防报告1692份。报告综合分析发案特点、趋势和原因,提出预防意见或对策建议,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使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我们还探索实行办案检察官侦查预防一岗双责制度,对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六个一’活动。”蔡宁解释说,即在发案单位召开一次犯罪原因分析会、责成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悔过书、向发案单位提出一件检察建议、在发案单位上一堂法治课、回访考察一次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发案单位的预防工作进行一次小结。

  蔡宁举例说,2016年,河南省检察院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和保障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的十条意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同级扶贫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形成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合力。

  警示宣传教育易接受接地气

  在河南的贫困乡村,经常能够看到由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

  “宣传教育的形式要接地气,内容要丰富,让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入心入脑,做到这些,收效就好。”蔡宁说,宣传节目改编于真实案例,既有正面法治宣讲的引导,又有反面典型案例的真实再现和剖析,还有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能够触及到人的心灵深处。

  蔡宁说,河南省检察院对警示宣讲活动高度重视,与省扶贫办共同组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宣讲团,向基层检察机关征集小品、漫画、微电影等警示作品116件。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举办扶贫领域宣讲活动492场(次),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1052场、“送法进机关”1721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2万余册。

  “今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化之年,是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攻坚的关键一年。”蔡宁表示,检察机关要通过预防工作,推动完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机制,依法监督用好每一笔扶贫款,确保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