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升至6家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二七区春晖小学和金水区优胜路小学等4所学校被教育部、国家语委命名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据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是由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组织开展的评比,旨在推进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各类学校的深度普及,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最高荣誉。
截至目前,教育部、国家语委共开展了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认定工作。加上之前评定的郑州幼儿师范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我市目前共有6所学校获此殊荣。(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