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2年中央财政已按照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这意味着,今年我国将首次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4%这一目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总量连年增加,但其占GDP的比重一直在低位徘徊,甚至不升反降。1993年提出的、计划于上世纪末实现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 4%的目标,今年终于实现,但已迟到十多年。
实现4%的教育投入目标并非万事大吉,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分好“蛋糕”,让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功用。
其一,教育投入应坚持两个倾斜。
一是向基础教育倾斜。我国各层次教育都存在经费紧缺问题,但与能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如投资赞助、科研开发等)、经常被曝铺张浪费的高等教育相比,基础教育经费来源单一,更依赖政府投入。二是向贫困地区倾斜。这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其二,对地方政府的教育投入实行硬约束。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教育投入比重不升反降,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教育投入缺少硬约束,一些地方政府难免阳奉阴违,今年达到4%明年可能出现下降,作为教育投入的经费也可能挪作他用。因此,对没有达到目标的地方政府要有明确的惩戒措施,严厉问责相关人员。
其三,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
“4%”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非洲一些国家的水平。教育需要花大钱的地方很多:校车问题,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需要逐步纳入义务教育范围……我国的财政收入位居世界第二,并且连年高速增长,只要政府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就有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
实现4%的教育投入目标只是第一步,怎样向更高目标迈进,怎样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