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接送在农村不现实 人大代表建议应就近入学

2012年03月06日06:00      成都晚报             _COUNT_人评论

  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幼儿园的校车事故,18名幼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2011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校车管理的意见。但一纸条例就能保障校车不再超载、不再发生事故了吗?到底怎样做,才能让孩子们的上学路变成一条安全路?

  来自广东惠州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整合资源,撤并麻雀学校的做法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负责任的借口,而出台《校车安全条例》更是本末倒置。当务之急是尽快启动和恢复农村学校,还孩子就近入学的权利。

  不少基层干部认为,在许多财政十分紧张的县乡,要求每所农村学校购买几十万元的校车,不切实际。一辆几十万元的专用校车,再加上每年几万元的运行费用,远远超过农村建一所小学或教学点的费用,他们认为,与其花几十万买校车不如就近建学校。尤其是山区的家长,更倾向于在村里建学校,而不是让孩子坐车去路途远的相对较大的学校入学。

  黄细花建议,国务院应暂缓出台《校车安全条例》,全面调查我国农村学校的设置情况,充分听取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原则,停止农村学校的过度撤并,启动恢复农村学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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