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至九成家庭在第一阶梯
2014年12月,市物价局委托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两所高校对我市居民用水情况进行了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我市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12立方米的覆盖率为85.8%,15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92.8%,20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95.6%,25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98.5%。根据有关规定和居民用水情况调查,我市阶梯水价分三级,各阶梯水量基本水价级差1∶1.5∶3,实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提交两个听证方案。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9元(其中基本水价3.1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4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5.4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0.1元。
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对我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该方案中,有85.8%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9.8%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4.4%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4元(其中基本水价3.2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5.6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0.4元。
按照我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该方案中,有92.8%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5.7%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内,1.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三阶梯内。
据了解,阶梯用水量以年为结算单位,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我市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月水量基数增加3立方米。以方案一为例,5口之家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的,6口之家年用水量216立方米以内的,均属于第一阶梯,到户水价为3.9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