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消费、保护水资源也是水价调整目的之一。我市水资源十分匮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78立方米,是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2,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10,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同时我市水资源分布不均,长期主要依靠从黄河远距离调水,且水资源污染程度较高,用水效率和用水效益较低。因此,需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反映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引导大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第一阶梯每月最多增支24元
水价从每立方米2.4元提高到4元左右,对居民生活有多大影响?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影响并不算大。根据测算,方案一、二水费增支(第一阶梯)不超过2014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4%、0.99%,对大多数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方案一中第一阶梯家庭用户月增支不超过18元;第二阶梯家庭年用水量超过144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1.55元;第三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24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6.2元。方案二中第一阶梯用户家庭月增支不超过24元,第二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18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1.6元;第三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30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6.4元。
对于低收入群体,水价调整后,我市将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水价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每户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费提高到减免5立方米水费,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较大影响。同时,对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