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供水价格整体处于偏低水平

  据了解,郑州市现行的城市供水价格于2005年4月制定,价格主要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城市附加费四部分组成。目前,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每立方米为2.4元,其中基本水价1.5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城市附加费0.1元。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32位,在全省18个地市中列第16位,在沿黄9省省会城市中列第9位,在中部六省及周边省会9城市中列第7位,供水价格整体处于偏低水平。

  听证会提供两个听证方案

  记者了解到,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我市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月水量基数增加3立方米。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市居民用水情况调查,我市阶梯水阶分三级,各阶梯水量基本水价级差1∶1.5∶3,实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提交以下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90元(其中基本水价3.1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4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5.45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0.10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4.0元(其中基本水价3.20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5.60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0.40元。

  普遍支持水价适度上调和阶梯水价

  昨日上午,听证会结束时,市物价局的听证会小结显示,听证会参加人普遍支持水价改革,实施阶梯水价,普遍支持适度上调水价。

  很多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供水企业长期亏损,无法更好地投入资金对制水工艺以及管网进行改造,最终市民的利益也会受损。因此,均表示支持水价适度上调,并实行阶梯水价,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消费者殷歌认为,郑州市水资源缺乏,调整水价是合理的,作为消费者表示理解。但是,政府应当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制定合理的水价与水资源配置的联动机制。“我们也看到,绿化、环卫、洗浴、消防等都用的是丹江口的水,这是不是优质水资源的一种浪费?我建议,对于消防、环卫、洗浴、绿化等进行分级用水,可以用雨水或中水代替丹江水,以节约淡水资源。最后,我希望涨价后的水质能保持并提高,大家也需要提高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