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力物业公司迟迟不交租金,也没有归还租赁场地的打算,对于法院的调解协议,一直都是逃避执行的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金水区法院在其公司门口张贴了敦促执行公告。没想到,法院执行人员刚离开,执行公告就被人撕了,而且还不止撕了一回。

  撕了执行公告还说“忘了”

  “撕了好多次了,一直都找不到是谁撕的。今年7月份,我们不得已装了一个摄像头,发现是一个男的。”医院管理人员说。

  昨天上午,金水区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来到万鼎商城,找到了撕毁敦促执行书的男子张某。张某今年50岁,自称是一公司负责人,而该公司和齐力物业公司也是租赁关系。

  张某矢口否认撕毁执行公告,执行人员调取了当日的监控视频。看了监控视频,张某先说“是我”,而后又不承认,“这么长时间了,我记不清了,忘了”。

  随后,张某又说:“这个执行公告贴在了俺公司门口,影响俺的生意。”

  据了解,张某撕毁执行公告的时间是今年7月23日。

  因张某态度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昨天,金水区法院执行局以涉嫌毁损法律文书为由,给他开具了15天的司法拘留书。

   ■法官说法

  据金水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赵伟介绍,在金水区法院执行的案件中,撕毁执行公告占到总执行案件的1/5,“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张贴的布告、法律文书等,均不能随便撕毁,一旦撕毁被发现,就有可能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