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非婚生子”不受法律支持,即使“未婚妈妈”只生育一个孩子,也无法享受国家给独生子女的政策福利。如果“未婚妈妈”在职,本应由生育保险支付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接生费、药费等费用也无法报销,想要休带薪产假往往也需要提供准生证明。

  虽然独自抚养孩子,但在给孩子办理各类身份证明和手续时依然要确定孩子父亲的身份,这无疑刺痛了许多“未婚妈妈”。“未婚妈妈”于军在给孩子上户口时,被告知需要提供孩子生父的信息和亲子鉴定证明,而前男友已经失踪不见,于军“连交社会抚养费的资格都没有”。

  “‘非婚生子’男女双方均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往往会存在男方身份信息难以确认、滞纳缴款等问题。有的男方存在超生问题,需要支付巨额‘社会抚养费’,一旦男方无力支付,就会给孩子办理后续手续带来巨大的麻烦。”南京一计生委工作人员透露。

  可喜的是,“非婚生子女”落户已经不再与征收社会抚养费直接挂钩。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两者既不矛盾,更不相互否定。记者了解到,来自云南、湖北等地的5位新入群“未婚妈妈”均已经免费顺利完成子女落户。

  精神困境:渴望理解而不是同情

  近年来,“未婚妈妈”杀害亲子的悲剧时有发生,折射出这一特殊群体承受的巨大社会压力。吴霞将“小众群体”的特殊需求搬到了大众视线之内,并非倡导未婚生育,只是认为“这种生活方式不该被社会歧视”。

  网友“小兔子乖乖”是一位“未婚妈妈”,儿子今年已经5岁了,工作之余,她管理着200余人的“未婚妈妈群”。她说:“群里的妈妈们自强自立,靠自己力量带大孩子,不需要外界的同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相比经济压力,大多数“未婚妈妈”更害怕别人“异样的目光”,她们认为女性成功的标准不局限在婚姻和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曾经建议,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以减少非法堕胎、遗弃婴儿等问题。部分“未婚妈妈”建议,“社会抚养费”应该完全由男方承担,呼吁“未婚生子”能同样享受生育福利。

  “完全取消征收也会带来问题,婚外生育、借精代孕等现象难以控制,也是间接对遵守计生政策公民的不公平。”律师潘雯说。

  无论今后法律能否满足“未婚妈妈”的诉求,无论与婚姻制度挂钩的生育政策如何变化,在冰冷的条例和规定外,她们真正需要的还有人情的温度。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