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韶峰 谷亚茹) 范某带着女友王某骑着一辆无牌摩托车,途中与他人相撞,致王某摔倒身亡。7月24日上午,因范某拒不赔偿死者父母25万元,巩义法院庭审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
去年5月15日,范某骑着载有王某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王某娇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王某于5月27日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巩义市法院判决,王某娇与死者王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死者家人45万元,范某所应承担的25万元赔偿款却迟迟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范某均声称在外地不予露面。后来执行干警在巩义市一KTV将正在唱歌的范某带回。询问中,范某称自己收入较低,工资还不足以自己日常花销,微信及银行卡内的资金流水都是别人的,尽管家里有房产出租,但是租金都是父母收取的,无力偿还所欠赔偿款。
执行干警以其涉嫌拒执犯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看到自己儿子要被判刑,范某家人终于认识到不还款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局及死者家属协商还款,很快将25万余元赔偿款交至王某家人手中,但为时已晚。
鉴于范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已履行完毕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予以从轻处罚,结合案情给予量刑,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