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高向南 彭超峰

  记者7日获悉,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在电话中辱骂执行法官的开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产公司)工作人员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罚款2万元的惩戒措施。

  原来,在王某申请执行其与开封市某房产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判决时,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龙亭法院执行团队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查封了该公司账户。

  4月28日中午,李某拨打执行法官电话质问为何查封其公司账户,执行法官为其简单说明了原因,并告知李某下午上班时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去法院了解情况。此时李某开始破口大骂,在执行法官挂断电话以后,又多次拨打该执行法官电话,继续辱骂执行法官。

  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法官的权益,严重妨害了司法行为。龙亭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以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保护法官正当履职。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当事人反映诉求时, 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不要为了一时之快,肆意妄为,“挑战法律权威和尊严,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不光彩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