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多元买的新车,刚上牌却发现引擎盖与车架号不一致,找到4S店交涉被告知:“已提前给车主说过,车换了引擎盖了”,且确认单中都写了……开封兰考的毕先生接受不了,将4S店告到开封金明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经历了一年多的奔波、煎熬,昨天,开封金明区法院一审认定,开封中原亚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亚飞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按照去年3月份实施的“新消法”,判决4S店赔偿毕先生购车款57.2万元。
据悉,这是河南首例汽车销售“一赔三”案例。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闫淑鑫
■本案
懊恼 新买的车咋是个问题车
去年7月17日,31岁的毕先生来到开封亚飞公司4S店,花了19.08万元将考察许久的东风悦达起亚K5(2014年新款2.0T)珍珠白轿车买下了,买卖手续办完后,毕先生将车开回了家。
令他没想到的是,此后他天天为这辆车发愁。
“你这车没法上牌照,引擎盖上的识别代码与车辆的识别代码不一致。”他到交警部门上牌照时,交警的一番话让他大吃一惊。
当毕先生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车架号与引擎盖号码不一致”的证明找到4S店时,4S店承认,引擎盖的确换过,但买车时毕先生都知道,且确认单第二联都有注明,“就是因为换了引擎盖,所以给毕先生这辆车优惠了很多。”
毕先生说,当初,他签字的确认单第一联上根本就没有“更换引擎盖”的字样,“确认单第二联我也没看,以为和第一联是一样的。没想到4S店玩起了欺诈。”
协商未果,毕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按“新消法”规定,退还19.08万元购车款,另外要求购车款的3倍赔偿。
争议
更换引擎盖车主知不知?
“我们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法庭上,4S店亚飞公司辩称,毕先生买的这款车原价为22万余元,“因为车换过引擎盖,我们二次优惠,最后给了毕先生19.08万元的最优惠价格。这个发票上都有毕先生的签字,他是认可的。”
亚飞公司当庭提交了新车交接检查表和新车用户培训项目表等多个证据。证明了车辆交接时,有毕先生的签字。并且他们公司的销售人员已经告知毕先生车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