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评选活动自8月12日拉开序幕,共设理论笔试、擒敌拳、警棍盾牌操、射击、体能五个项目,遵循“立足岗位、贴近实战”原则,以实战需求为引领,以能力素质提升为目标,共有约800名来自全省司法警察岗位的选手参加评选。经过层层选拔,激烈比拼,来自洛阳市检察院的胡现卫等10名选手荣获“警务技能标兵”称号,来自驻马店市遂平县检察院的谢治民等10名选手荣获“警务技能能手”称号,焦作、洛阳、南阳、新乡、周口、郑州等院荣获组织奖。省检察院将根据参评人员成绩,挑选部分优秀人员充实全省司法警察警务人才库,组建河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应急机动大队,应对检察机关重大警务活动,更好地发挥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警务保障作用。

  [相关链接]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的一支特殊尖兵

  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在我国简称为法警,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特定任务的人民警察。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省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行使以下职权: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二)执行传唤、拘传;

  (三)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

  (四)参与搜查;

  (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七)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

  (八)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