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最优方案吗?

  由地方政府或出租汽车公司与互联网企业一同合作,搭建一个信息服务平台,也许是这场利益博弈的现实解决方案。

  柳青认为,按照滴滴的统计,出租车成交率大概是在60%,即40%的人打不到车。如果聚焦到每天早高峰,有2400万的人打不到车。“这些人原来怎么办?他们大部分都去叫黑车了,比如说北京回龙观、上地,叫黑车会有很多安全隐患。”

  专车的出现,首先能解决40%打不到车的人的一部分问题。其次,专车司机信息都是在一个平台上,用户可以获得司机姓名、车牌号、电话等信息,大大降低了安全隐患。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现在专车价格高出出租车价格的50%-100%,这意味着专车消费人群和出租车消费人群并不完全重合。

  从另一方面来说,专车也正在解决就业问题。据柳青透露,滴滴专车司机的一个主要来源是退伍军人。由于退伍军人会被发回原籍,是各地政府的就业难题,因而柳青认为这种新的出行模式给社会创造了就业机会,又给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带来提升、降低了空驶率、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还帮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统管了战略布局,它是一件利大于弊的事情。

  “弊端可能只是短期的原有的垄断市场、既得利益或者说政策怎么解决的问题。我们希望地方政府能够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再看一看,不要马上扼杀创新,不要马上就掐着我们的脖子说这事你们不要再做了——我认为就算把我们掐了以后,这个问题还是会存在,而且可能会更明显。”柳青说。

  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提出“互联网+”理念,利用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推动对于传统产业的改造。而就在几天前的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传统垄断行业释放了改革红利,租车领域正在其中。

  政府在出行领域会如何进一步简政放权?专车和拼车的市场地位是否会得到明确的合法认可?面对出行市场利益格局的调整,政府又会如何作为?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期待。

  “今后政策监管的方向一定是服务,不是车辆,更不是司机。”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院院长张国华认为,在认识到城市居民出行需求的多样化,而传统供给存在不足的情况,交通部实质上肯定了移动互联的创新,期待以此来发展出行新形式,同时推动出租车行业改革。

  然而由于出租车的管理权属于地方,再加上各地出租车运营情况、交通需求存在很大差异,所以有关专车、拼车的合法性问题,这次立法不会从中央层面开始,而是会从个别地方先开始试点。

  张国华表示,由于目前的专车、拼车企业推出比出租车价格还低的产品,所以会与出租车有直接的利益冲突,这个必须靠地方立法来平衡,而这些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的不确定性,也使得政策出台加大了难度。

  “可以肯定的是私家车做专车是被明令禁止的,各地能否放开‘拼车’市场,就要看各地的决策。”张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