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支出了多少?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否有工程质量问题?我们每天吸入的空气质量究竟如何?……这些市民想知道的信息必须全部公开。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信息等11类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9月底前公布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我省提出,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清单要于2015年9月底前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均应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三公”经费将细化说明
在备受关注的财政资金信息方面,我省要求,要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各级政府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同级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
“三公”经费信息更加透明,各级政府部门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将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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