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吕因此没能通过政审
他很疑惑,“为什么从来没人告诉我,我受到了这个警告处分” 曾处理该事件的民警说,小吕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 当时应该已告诉他相关事项,可能他自己没看清
小吕是个大学生,上个月他报名参军,正觉顺利时,政审却没有通过。
原因就是,在公安内网记录中,小吕有一个“警告”的受处分记录,处罚理由是“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而在此之前,小吕说他不知道自己受过这个处分。
疑惑
一个处分记录,让参军梦破灭
上个月28日,报名参军的小吕接到通知,他的政审没有通过。
小吕有些纳闷,自己一个21岁的大三学生,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政审怎么会不通过呢?
带着疑问,小吕找到了学校所在地的马寨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告诉他,在公安内网上,他有一个受“警告”的处分记录,时间是今年10月,理由是“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他这才想起来,很可能是国庆假期发传单惹的——他想勤工俭学,就和同学一起找了个活。
说法
受了警告处分,为什么没人告诉我
小吕发的传单,是保健品广告。“红灯时才发放,没有影响正常的通车”。
10月5日下午,他发完传单回学校后,接到同学电话,让他回发传单的地方一趟。到了那儿,一位民警说发传单影响交通,得去派出所一趟。
小吕和同学到十八里河派出所后,便开始做笔录。到第二天中午12点,民警拿来一些材料。
“民警跟我说,签完字就可以走了,我就签了字。”小吕说,当时并不知道材料里包括那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民警当时也没有告诉他签字的后果和签字后保有的权利。
小吕说,他当时还问民警这事会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民警说应该不会。想不到,他的个人记录中,从此有了个“警告”的处分记录。
小吕找了当时处理事件的民警,得到的答复是,处分不能撤销,已经登记在网了。
“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我,我受到了这个警告处分?”小吕很疑惑。今年的参军已经赶不上了,如果处分一直在,明年最后一次参军机会也会失去,想考公务员什么的,恐怕也很难了。
回应
小吕在决定书上签了字
当时处理小吕等三人发传单事件的,是郑州十八里河派出所张警官。
张警官称,小吕他们发传单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当时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已经入网登记。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小吕签了字,处罚肯定送达本人了,应告知的事项材料上有详细说明,他一个大学生,不至于看不懂啊。”
张警官说,由于时间久了记不清楚,但按照日常执法来说,当时应该告诉了小吕相关事项,很可能他自己没看清。
律师
应让小吕知道自己的权利
河南奕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明华说,签字时,民警要告知处罚对象他应有的权利。小吕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后的15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没被告知这些,两年内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马律师说,“他是个大学生,一般只有在很严重的情况下,警方才会以‘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为由作出警告的处分”。
记者手记
这个突如其来的警告处分,已记在了小吕身上。
政审未通过时,十八里河派出所民警曾和负责政审的工作人员沟通过,希望鉴于违法事实并不严重,能够酌情处理,但被告知,有这个处分,政审是不可能通过的。
如果只是因为没有及时得知受处分,没能提出申诉,而最终让这个“警告”相随一生,对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未免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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