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找不到爱情 辞职不成状告高校

2011年12月07日08:16      大河网-大河报             _COUNT_人评论

  刚刚学成归来的女博士王姝(化名)因为辞职未获批准,将安徽财经大学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在蚌埠找不到爱情。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今年30岁的王姝,天资聪慧。1999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安徽财经大学。2002年11月,王姝作为优秀毕业生,被学校推荐免试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她留在了财大任教。

  2008年6月,已经是高校讲师的王姝考上了南京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为了培养高层次人才,财大与王姝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博士毕业后,王姝若工作不满五年要求调离,应向财大支付违约金。

  2011年5月,王姝即将博士毕业。就在财大欢迎她学成归来时,等到的却是一份书面辞职申请,理由是她在蚌埠找不到爱情。

  王姝说,辞职完全是因为个人问题。她今年30岁了,至今未找到合适的人生伴侣。蚌埠是个发展中的城市,社会氛围和她个人的活动范围有限,她希望改变一下环境,也许能解决“找不到爱情”这一棘手问题。同时,王姝表示,她愿意承担协议约定的法律赔偿责任。记者了解到,按协议的约定,王姝应支付将近12万元的赔偿金。

  对于王姝的辞职申请,财大没有给予回应。王姝急了,6月22日,她一纸诉状将财大告上了法庭。

  财大的代理人向法官提出,高校教师的待遇是参照公务员标准实施,依据《公务员法》规定: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去公职。而财大交给王姝的一个项目尚未完成,因此,王姝不得提出辞职。

  但早在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而财大显然属于事业单位。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让财大感到了压力。

  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高校所面临的人才稀缺压力,法院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日前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王姝可以去外地发展,但名义上还在财大工作。王姝于2013年6月前赔偿高校违约金67000元,财大同时为原告王姝办理完辞职手续。这场女博士为爱辞职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相关报道:女博士找不到爱情 辞职不成状告高校 2011-12-07 07:41:32
          视频:昔日神童已长大 16岁博士还想再深造 2011-12-07 07:29:10
          王传涛:“超期博士”泛滥暴露博士教育弊病 2011-12-07 04:03:26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关于 女博士 我来说两句

爱问(iAsk.com)
教育正文页右侧--教育新知
无标题文档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