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学生赔50.2万元

2011年12月16日09:32      河南商报             _COUNT_人评论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校车落水致15人死事故持续发酵。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丰县官方目前正与遇难学生家长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双方协议显示,省市县三级政府补助为18万元,孩子安置费2万元,家属精神损失费5万元,另外再按照江苏省国民经济标准进行补偿20年共25.2万元,累计每个遇难学生家庭获赔50.2万元。

  丰县政府办称,车主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暂时无赔偿能力,政府虽然不是侵权主体,但先替车主代为赔偿。“政府负有行政管理职责。”

  丰县茌李庄村李姓村民表示,官方要求他们家尽快签署协议,并承诺答应任何条件,只要能及时将孩子尸体火化就行。据悉,目前,还没有家属答应签署协议。大多家属坚称,不要钱,要说法。

  外界呼吁公开死亡名单。陈立坤称,学生还是未成年人,是否公开,需得到亲属同意。“家长还在悲痛情绪中,今天还不能公布。”

  徐州宣传部门一消息人士称,徐州或将组织媒体调查团,对校车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报道,从而还原丰县政府部门是否存在瞒报校车超载、死亡人数等情况的真相。

  丰县公安局局长陈立坤称,事故校车属私下违规偷运。陈立坤说,出现事故的这辆车属于校车,可以运送学生,但由于整治校车时发现其不挂靠学校,手续上不规范,11月30日起停运整治。该辆车当天运送学生的行为属于私下违规偷运。

  丰县教育局负责人称,事故车辆是学生家长与车主达成口头协议后运行的,并不通过学校,没有与学校签订协议。对于合班并校问题,该负责人说,出现学生死亡的两个村庄,本来学生可以就近到离家只有1公里的村小学就读,但家长希望到师资力量较好的中心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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