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戴“劳力士”,开口“投资”闭口“业务”,32岁无业男子江某某通过交友网站,3年骗倒6名女子,骗到手的158万元基本被花光。近日,福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据介绍,江某某大专学历,租住福田区金地名津花园。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间,江通过交友网站结识多名单身女性,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房地产证,虚构其系硕士毕业、本人及父亲均经营大型企业、月收入数万元以上、在深圳和广州有多处房产等事实与被害女性交往。骗得她们的信任后,江编造扩大公司经营、帮助资金周转等借口,以“借款”为名骗取财物。至2010年12月22日被抓获时止,江某某诈骗6名被害人赃款总计折合人民币15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