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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眉山(微博)频道讯(记者 袁洋)“原本只是解下偷窥的瘾,结果看到一个挎包,就想弄点钱花花。”宁某说。近日,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即将对宁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宁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家住眉山市东坡区城区的宁某,35岁。据宁某交代,自己一直有“偷窥癖”,经常犯“偷窥瘾”。2015年4月底凌晨1点左右,宁某与朋友打完牌,在去高灯街吃宵夜的路上,路过该街附近某宾馆,发现一楼一房间亮着灯。

  “当时偷窥的瘾犯了,我借故有事先离开,准备看看宾馆房间里的人在做什么。”宁某说。“后来我发现该房间只是拉了窗帘,没有关窗户。”随即,宁某撩开了窗帘的一角,发现房间里有一男一女,宁某便趴在窗台上,开始偷窥。“看了一会,我就出去休息了下,然后又过来看。”前前后后大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房间里的男女并没有发现宁某。

  直到凌晨3点左右,宾馆房间传来打鼾声,房间里的男女已熟睡,宁某感觉没什么可看了,正准备离开,突然发现离窗户不远处的桌上放着一个白色的女士挎包,宁某随即动了盗窃的念头。“没啥可看的,灵光一现,想弄点钱花花,反正也近在咫尺。”宁某在周围找到一根竹竿,从窗户伸进房间,轻松地将挎包盗走。

  据了解,被盗挎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包主的身份证及银行卡若干,宁某盗得现金后,将挎包随意丢弃了。事后,失主报警,眉山市东坡区民警在该房间窗台上发现了宁某指纹。由于宁某曾于2011年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根据指纹比对,宁某很快被抓获。

  检察官提醒,出门在外需随时保护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