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政府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有异议,公民是否可以申请查询?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开的统计资料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查询,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不同部门公布的同一项数据不一样,常常造成相互“打架”的尴尬局面。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有关部门公布;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指标体系中的数据有重复、交叉的,应当在与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协商后,由有关部门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
统计工作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我省将实行约谈制度。修订草案规定,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可以约谈下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涉及范围广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约谈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改正。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