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我省在出台“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后,再次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住房消费——装修、交物业费、修缮旧房都能用,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空前扩大,从原来“藏在深闺人未识”到现在成为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力量。今年上半年,全省就提取住房公积金149.8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1.87亿元。

  在一系列新政作用下,我省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明显。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1至6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2041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比新政实施前的1至4月份加快1.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9个百分点;全省新建商品房市场销售有所好转,销售面积降幅持续收窄并实现由降转增,上半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9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增速比1至4月份提高8.6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同比增长,扭转了3、4月份连续两个月负增长的局面。此外,1至6月份,全省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不断增长,在上年较低基数的基础上实现较快增长,增速连续两个月出现明显回升。

  惠民生:让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2015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任务47.81万套,全省共分解落实630个项目48.07万套。其中,公租房新开工目标5.89万套,棚改安置住房新开工目标41.92万套;全省基本建成目标任务30万套……这一组数据表明,为让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我省一直在努力。

  “资金”是制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瓶颈。从去年年底开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与省财政厅、豫资公司、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等单位及金融机构座谈研究棚户区改造融资办法,根据我省棚户区改造现状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相关金融政策,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开展我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棚户区改造融资”方案,努力破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难题。

  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对各地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改造、古城棚户区改造等进行适当倾斜。截至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2.6097亿元,已经分解下达至各市、县。

  从今年起,我省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纳入目标管理,2012年及以前年度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到今年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入住,预计将有29.02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入住。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29.0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分解,下达到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并要求各地逐一摸底,建立项目台账,符合要求的尽快分配入住,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梦想正渐行渐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