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疑问一

  是否该认定为自首

  在7月29日的庭审现场,涉事双方多名家属都赶来旁听。被告李某在法庭上称自己当天是喝了白酒。在回答法官提问为何酒后还要驾车时,他称是因“要赶回去,第二天还有事情要处理”。李某承认在事发后自己曾打电话试图叫妻子顶包。而在公诉人宣读证据时,李某妻子的证言也证实了“试图顶包”这一说法。李某在法庭上称,是有过顶包的想法,但在交警到事故现场处理时,他反复权衡,还是主动如实向交警供述了是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

  公诉机关认定李某有自首情节。对此,受害人家属认为,根据交警拍摄的现场照片、目击者证言、李某妻子证言及李某本人说法等,“这至少是李某试图让妻子顶包未遂,性质恶劣,这样也认定为自首合适吗?”

  家属疑问二

  事发后第一时间他做了什么

  庭审中,被告李某称在事发后,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10及120。对此,受害者家属称,他们事后到横县交警部门查看李某的行车记录仪,但只被允许了看到碰撞的瞬间,接着便是约一分钟以后的记录。“中间有约一分钟是看不到的,在这一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是第一时间在打120还是想找人顶包,或者打电话给领导?”家属称当时希望能看到完整记录,但未获得允许。

  在法庭上,李某称愿意和受害者家属协商民事赔偿问题,但一直协商不下来。受害者家属则表示,对方在民事赔偿方面,处理很不积极,至今拿到的3万多元是“催了好多次对方才给的,他老婆总是说没钱,在筹钱”。

  当天的庭审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法官称该案将择日宣判。在庭审结束后,受害者家属向法官提出种种疑问,法官称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给法院。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