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凤虎 实习生 王绿扬)12月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方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宋玉山和新乡市公安局平原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华伟因公殉职。

  41岁的宋玉山是方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刑警,先后参与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60余起,为群众挽回损失80余万元。11月23日,宋玉山在办案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刘华伟1997年11月入警以来,先后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名,化解群众矛盾上千起。今年11月27日,刘华伟正在办公室部署治安防控工作任务,突发心肌梗死,后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0岁。

  据统计,近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共131名,平均每年有26名公安民警因公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