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受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懿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金献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重点听取市政府法制办关于《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的汇报,原则上通过了《办法(草案)》,适时将公布实施。

  政府信息是政府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核心资源。会议指出,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势在必行,尽快制定《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能够进一步推进“大政府小服务”向“小政府大服务”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从而更好地服务百姓。

  《办法(草案)》所称的政府信息资源,是指市、县(市)、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资源。市、县(市)、区办公厅(室)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数字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法(草案)》明确,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实行目录管理。各行政机关在对本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分类整理的基础上,编制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政府信息资源分为无条件共享、附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类。附条件共享类和不予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需报主管部门认定。主管部门根据各行政机关的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需求编制本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高效获取共享信息。

  为规范信息共享、提高共享效率,《办法(草案)》规定,市、县(市)、区要建立各自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