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6日电(记者宋晓东)来自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智勇受贿案一审宣判,胡智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驻马店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1月至2012年,胡智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安林高速、林长高速、清水苑、秀水苑房地产项目等工程发包中为承包方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70万元人民币、6039.53美元,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