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贾宏宇

  分管工作: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运行和调节、改革开放、服务业发展、人才和人力资源管理、食品安全、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集聚区建设。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税务、机构编制、行政监察、政府投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积金、督查、金融、保险、机关事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驻郑办、驻厦办)、政府投资办、驻京办、编办、接待办、发改委(大项目办、集聚区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统计局、督查局、法制局、食安办、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息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市行政学院、市委老干部局、国家统计局济源调查队、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农商行、邮政银行、交通银行、村镇银行、各保险机构。

  简历:

  贾宏宇,男,汉族,1971年8月生,河南叶县人,1989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济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1989.04—1993.09,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科员(其间1991.09—1993.06在中国人民警官大学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脱产学习);

  1993.09—1997.06,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7.06—1998.09,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交通科科长;

  1998.09—2000.0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交通科科长(其间:1999.12获河南大学中共党史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000.03—2001.11,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其间:2001.06获律师资格);

  2001.11—2004.03,河南省长葛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挂职)(其间:2004.03任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调研员);

  2004.03—2006.05,河南省长葛市委副书记(正县级)(其间:2000.09—2004.06 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08—2005.11山东省邹城市委副书记(挂职);

  2006.05—2007.07,河南省宁陵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7.05—2007.07主持宁陵县委工作)2007.07—2011.04,河南省宁陵县委书记;

  2011.04—2013.04,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13.04~2014.03 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4.03至今任河南省济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