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不利用中介机构变相招生

  市教育局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招生行为的文件精神。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抢生源,不利用其他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不单独或与社会培训结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三公开”,在招生开始前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办法。学校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