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单靠一个部门整治,效果达不到

  郑州对电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10天以来,尽管已经查扣百余辆摩的,但这个数字对于庞大的电摩群体来说,显然有些微不足道。对此,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宣传科副科长邢红军坦称,查处确实有难度。

  “一个是不好取证,固定证据比较难,再一个,当咱们交警去查处时,有一些车辆发现以后,就提前逃跑了,给查处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单单靠某一个部门整治,效果达不到。”

  邢红军建议相关部门联动执法,“交通部门可以对摩的非法营运这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质检工商部门可以对这些车辆生产以及销售以及非法改装等环节进行查处,立法部门可对这一类电动车的管理及时出台地方法规立法,另外还要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去乘坐这一类车辆。”

  同时,邢红军还告诉记者,这次电摩专项整治活动为期3个月,在3个月内,摩的不可能彻底消除,还需要在日常管理中作为重点加强治理。

  相关部门:无执法依据

  就上述问题,记者走访了郑州市相关部门。

  “对电动车摩的非法载客,现在没有正式下发文件到我们这地方,我们现在也没有任何的执法依据,只能等到这种正式的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有我们相应的责任权限以后,我们才能查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宣传处工作人员如是说。立法工作再次被提及。

  据了解,现行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时隔7年,当它的不完善之处日渐显现时,是否有新的补充或完善办法出台?

  对此,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书面告知记者,《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被确定为市政府2015年立法正式项目,按照立法程序,政府规章的出台一般要经过部门申报、列入立法计划、组织起草、起草部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审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市长签署、向社会公布等若干环节。目前,这项立法工作尚处于起草论证阶段。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一立法项目的责任单位正郑州市公安局和市交运委。而此前记者多次采访中,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不知情,交警还在呼吁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交运委也在等待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中能划分责任权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