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临颍工商成功调解一起皮肤护理引起的消费纠纷

  日前,临颍县的吴先生通过12315投诉热线对临颍县的一家理疗康复店进行投诉,吴先生反映,他爱人在该理疗康复店做皮肤护理,消费100元,做后皮肤出现不良反应,身上出了很多红疙瘩,经医院检查是因为做护理不当造成的,吴先生的爱人要求理疗康复店赔偿损失,理疗康复店推脱不予赔偿。临颍县工商局受理该投诉后立即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吴先生反映情况属实,依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后经过调解,理疗康复店赔偿吴先生爱人400元康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