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尉氏县局12315成功调解一起车辆维修纠纷

  10月30日,尉氏县局12315接到消费者阮女士投诉。阮女士于今年6月份在尉氏某一汽车专营店购买了一部多用途乘用车,5天前发现车辆出现故障,已不能正常行驶。于是将车辆送至该汽车专营,店方同意为其进行免费维修,但几天后,店方又要阮女士自费维修;可阮女士的车辆还在保修期内,双方为维修费用争执不休。了解阮女士的境遇后,尉氏县局12315工作人员迅速到该汽车销售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已将故障车辆情况连同图片一起发给汽车生产厂家进行了质量鉴定;厂家鉴定结论为,该车辆在此次事故之前曾出现过一次严重碰撞,造成多处部位受力变形,用户未及时修复处理,导致发动机在后续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后掉落,系事故车辆,不在保修范围之列,消费者应自费维修。工作人员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对涉事双方进行当面调解;经过双方协商,最终汽车经销商同意为阮女士的汽车进行维修,并由阮女士承担维修费3500元;同时,该汽车专营店承诺免费为阮女士车辆保养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