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洛阳老城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抽油烟机炸裂赔偿纠纷

  11月20日,耿女士向洛阳12315投诉,称其半个月前在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抽油烟机,使用过程中玻璃挡板突然炸开,要求商家退货被拒绝。接诉后老城分局西关工商所立即和双方取得联系,经调查,耿女士在该店先订购一台1500元的抽油烟机,后又看中一台灶具,两件商品以2200元成交,现在耿女士要求对方退1500元。商家称2200元是两样电器优惠后的价格,照此来算,无法退还耿女士1500元。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而耿女士提供的购物凭证上并未分别标注两样电器各自的价格。工商人员要求双方都站在对方的立场去思考问题,多体谅多理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店方同意退1200元,耿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