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洛阳西工分局妥善处理学生家长集体维权事件

  2015年10月28日,洛阳市工商局西工分局小街工商所接110转办单,称一小学在集体购买的班服中,有27件出现严重起球现象,学生家长要求退换货,商家拒不退换至双方矛盾升级。经过认真调查,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基本情况,考虑到此次投诉的集体维权性质,且事关低龄儿童消费安全,西工分局立即通知涉事双方至小街工商所进行调解。双方代表有:投诉方家长代表7人,商家委托店员2名。调解开始后,家长代表首先对衣服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本批班服仅购买一周,即有27套衣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起球现象,就外观效果而言,确实影响了日后穿着。而商家也准备充分,完整地提供了同批次服装的进货票据、每套服装的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质检报告,产品手续齐全。此时,双方争论的焦点便集中在“三包”政策是否对服装退换货有明文规定。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电话咨询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国家在服装三包规定方面仍有空白,虽已有部分地区制定了关于针织品、服装的三包条例,但局限于地域,仍不能作为此次解决问题的依据标准。经过几次焦灼地争论,调解进入白热化阶段,双方僵持不下,当事双方都已非常疲惫,却仍不愿退让。工作人员经过认真考虑,认为法规条例虽有盲点,但调解不能陷入僵局,此次投诉涉及人员较多,一旦终止或可引起不可预估的不良后果,而且法律无外乎人情,双方若能有所让步,妥善解决还是有较大希望的。因此,西工分局积极协调双方再次进行现场调解,次日,经过一天的协调,商家最终愿意接受27件起球套装的退货申请,并承诺家长方可以继续以5.5折的优惠选购该店其他款式服装。对于这个结果,家长方也表示十分满意,并约定当日傍晚共同去商家挑选新的班服。双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