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及时化解净水器漏水赔偿纠纷
8月17日,消费者韩女士向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反映:其在某电器经营商处购买安装了一台净水器。安装以后的第3天早晨,韩女士接到楼下邻居的电话,被告知她家漏水,并且将邻居家里刷过乳胶漆的屋顶和一面墙都泡坏了。经调查韩女士发现净水器进水管与自来水管连接处漏水,她立即向净水器售后反映情况。店方虽及时将漏水问题维修好,但在协商漏水造成的赔偿问题时,双方发生争议。期间,韩女士邻居家由于被漏水泡坏导致维修费支出1300元,由于韩女士与店家关于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她家与楼下邻居的友好相处。鉴于此,老城分局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与民分忧,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为韩女士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体恤该店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最终使双方达成赔偿1000元的协议,双方都对该结果表示满意。